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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正资讯:3月3日晚间,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顺股份)发布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公告显示,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科顺股份董事会制定了《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科顺股份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行业特点、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发展阶段等因素前提下,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计划与机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作出的安排,本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科顺股份未来三年(2020-2022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 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 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采 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 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10%。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 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 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每次分配 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 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或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 规定处理。
(四)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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