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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海南房地产项目因天花板渗水遭多名业主投诉

2019年10月24日09:39 来源:直播海南

慧正资讯:赵女士去年花了一百多万在海口长滨路附近的金地?海南自在城项目购买了一套房子。

前段时间,她收到了收房通知。本以为等了一年多,终于可以住上新房了。哪想,验收房屋时,她如遭当头棒喝,究竟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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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赵女士购买了金地·海南自在城项目A区10栋的一套房子。当时合同约定是装修交楼。今年9月底,她收到了交付通知,让她在10月1日去办理交付手续。因为有事耽搁,直到10月20日她才来验收看房,结果一打开房门,赵女士就被布满屋顶的“补丁”吓了一跳。

记者看到,在赵女士房屋的客厅和次卧的天花板上,可以看到几十个大小不一的粉刷痕迹。阳台天花板上还能看到水渍的印记。而一侧的厨房里,部分橱柜门和厨具安置架仍未安装。记者了解到,遭遇类似问题的,不仅仅是赵女士一户。

记者走访了金地海南自在城项目A区10栋和7栋约十处房屋,发现每个房屋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装修问题。其中比较普遍的是渗水和墙面空鼓。此外还有一些房屋存在层高不足、卧室门关不上、入户大门底部留有缝隙、合金门窗铝条断裂、门窗附近水泥脱落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一位业主拿出保修办为其登记的维修事项,仅他一户,就存在渗水、裂缝、门把手生锈等92项问题。而业主们告诉记者,这些问题还是他们已经向该项目保修办申请维修后仍然存在的。在10月1日刚通知收房的时候,各家各户发现的问题比如今更为严重。

部分业主质疑“强制收房” 

项目方回应将登记上报

在项目方口中,渗水、空鼓、墙壁裂缝这些都是小问题。而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时承诺精装交房,实际收房时现场却一片狼藉、存在诸多问题,这样的新房收得闹心。但是,不管存在的是大问题还是小问题,对于承诺全装修交付的房屋,这种装修达到交付标准了吗?当时有没有进行验收并通过验收?项目方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在采访过程中,有部分业主反映称,他们较早来办理新房交付的时候,是先签字收房、预缴物业费后,才拿到钥匙,进入房屋验房的。

针对部分业主们此前遭遇的先交钱后验房问题,项目方表示,目前已经改变这种交房流程,对于之前已缴纳物业费并存在质疑的业主,他们会进行登记上报。而针对业主们质疑的房屋装修质量问题,项目方相关负责人是这样回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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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63套房屋被拒收 

整个项目却抽检合格

项目方称目前业主们反映的问题不具有普遍性,并拒绝提供报修房屋的数量和占比。但是,根据业主提供的《业主集体拒收房通知书》可以看到,目前已经有61户业主表示对63套房屋拒绝收房。随后,记者也查看了项目方提供的该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其中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明确提到,今年9月已经组织参建各方进行了精装修竣工验收,并予以监督,其结果均为“未发现违规”、“符合要求”或“整改后符合要求”。

对于业主们质疑的装修标准不达标的问题,项目方称相关材料在设计部门暂时无法提供,并承诺会对业主们提出的装修问题一一进行整改。而按照合同约定,业主在交楼日对装饰、设备提出异议的,项目方应在30日内解决。如今距离30日的期限已经不远了,金地?海南自在城项目能否履行合同,解决所有装修存在的问题,我们也拭目以待。直播海南记者报道。

房屋渗漏质量问题如何保障?

屋顶渗漏、墙体开裂等房屋质量问题在住房交易中比较常见,对于购房者来说,即便在房屋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找开发商维权往往都不是很顺利,一旦过了保修期,开发商撤场,想解决住房质量问题则更难。正因为如此,住房质量问题纠纷最终都由政府善后兜底,既不利于保障住房消费者的权益,也加大了公共管理的成本。

针对这一问题,深圳、上海、江苏以及北京相继试点推行了住宅质量保险机制。住宅质量保险由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间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

同时,政府对质量保险实行强制制度,如北京将住宅建设项目投保缺陷保险列为土地出让条件,并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保险合同,并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的保险费。

建立住宅质量强制保险机制,最大的意义是将住房质量开发商保障责任前置。这样可以增强购房人权益保障的可靠性,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同时通过引入市场保险机制,为住房长周期的质量问题提供稳定的维修赔付服务,更好地保障购房人权益,改变传统模式下住宅质量问题直接由政府兜底的状况。

通过市场“无形之手”建立有效屏障,实现政府对住房质量由管向治的转变。此外,将保险机构引入住房质量管理,保险公司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减少业务风险,会对开发商住房建设质量起到一定监督作用。

就此看,探索建立住宅质量强制保险机制,是一举多赢。

而对开发商们来说,也要看到,住宅质量强制保险机制既不是住房质量的“保险箱”,也不是住房开发建设责任的全部替代。该保险替代不了住宅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质量方面的责任,他们仍有义务保证住房质量,减少缺陷,提高品质。

考虑到具体质量问题可能涉及保险承保范围、开发商质保责任等具体责任归属认定的模糊,接下来,也该加强实施保险机制后的监管,防止出现保险机构与开发商之间“踢皮球”推诿现象发生。这些也有待在探索中跟进配套、细化完善,继而充分发挥“住宅质量缺陷保险”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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