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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3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945/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双轴取向聚丙烯薄膜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3920.20.10和3920.20.91。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10月17日前进行应诉登记。
调查机关(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联系方式:
C?c Phòng v? th??ng m?i – B? C?ng Th??ng
地址:23 Ng? Quy?n, Hoàn Ki?m, Hà N?i, Vi?t Nam
电话:+84.24.73037898 (分机111)
联系人:
Anh Hà V?n Hi?u(倾销和补贴部,邮箱:hieuhv@moit.gov.vn)
Anh Nguy?n ??c Tr?ng(产业损害部,邮箱:trongnd@moit.gov.vn)
2019年8月5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双轴取向聚丙烯薄膜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7月20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20年7月23日起对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涉案产品分别征收9.05~23.71%、18.87~23.42%和17.30~20.35%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2021年9月27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期中复审调查。2022年7月1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403/QD-BCT号决议,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期中复审终裁,决定调整部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调整后的税率如下,中国为9.45%~23.71%、马来西亚为18.87%~23.42%、泰国为17.30%~20.35%。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原文:http://pvtm.gov.vn/default.aspx?page=news-detail&do=detail&id=8864db3d-1ae6-4fb1-8cc5-7c490dfc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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