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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8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已经批准将ASTM F963-23作为16 CFR 1250《玩具安全条例》的强制性玩具标准。除非CPSC在2024年2月20日前收到重要的反对意见,否则将于2024年4月20日生效。
图源:Pexels
ASTM F963-23主要更新如下:
▌1. 基材重金属
1) 对豁免的情形进行单独描述, 使其更加清晰;
2) 增加可触及的判定规则, 明确油漆、涂层或电镀不被视为不可触及的屏障,此外,如被织物包覆的玩具或部件任何尺寸小于5 厘米,或织物材料不能通过合理使用及滥用测试以防止内部部件可触及,则该织物包覆物也不被视为不可触及的屏障。
▌2. 邻苯二甲酸酯
修订邻苯二甲酸酯要求,要求玩具可触及塑性材料的以下8 种邻苯二甲酸酯不得超过0.1% ( 1000 ppm) :邻苯二甲酸二( 2-乙基) 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PENP);邻苯二甲酸二已酯(DHEXP);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与联邦法规16 CFR 1307 保持一致。
▌3. 声响
1) 修订了发声推拉玩具的定义,使推拉玩具和桌面、地板或婴儿床玩具之间有了更清晰的区分;
2) 对于8 岁以上的发声玩具新增滥用测试的要求,明确供14 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在使用和滥用测试前后都需符合声响要求,对于8 岁至14 岁儿童使用的玩具,适用36个月至96 个月的儿童的使用和滥用测试要求。
▌4. 电池
对电池的可触及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8 岁以上的玩具也需要进行滥用测试;
2)电池盖上的螺丝在滥用测试后不得脱落;
3)对随附的用于打开电池仓的特殊工具,应在说明书中进行相应的说明:提醒消费者保留此工具以备日后使用,指出此工具应存放在儿童不可触及的地方,指出此工具不是玩具。
▌5. 膨胀材料
1)修订了适用范围, 新增接收状态为非小部件的膨胀材料;
2)纠正了测试规尺寸公差的错误。
▌6. 弹射玩具
1) 移除了之前版本关于临时弹射玩具的储存环境的要求;
2) 调整了条款的次序, 使其更加符合逻辑。
▌7. 标识
新增了溯源标签的要求,要求玩具产品及其包装上加贴包含某些基本信息的溯源标签, 包括:
1) 制造商或自有品牌商名称;
2) 产品的生产地点和日期;
3) 制造过程的详细信息, 例如批次或运行编号, 或其他识别特征;
4) 任何其他有助于确定产品具体来源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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