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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七彩化学对2022年12月30日,“先尼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以侵害技术秘密纠纷对诉申某、沈某和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情况进行了说明。
先尼科诉讼请求申某、沈某和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侵害技术秘密的行为;请求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047万元(包含案件费用);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先尼科称申某、沈某系原先尼科原两名员工,离职加入七彩化学后,先尼科认为该二人获取先尼科技术秘密,将技术秘密披露给七彩化学,并先尼科认为七彩化学使用该技术秘密用于DPP颜料的环评公示,先尼科认为三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作为被告方的七彩化学表示,2020年七彩化学与南通市争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争妍”)达成《合作协议》,南通争妍按约定向公司提供项目的工艺路线、设计图纸等全套的技术资料,案涉技术工艺是基于合法合理渠道合作获得,并利用行业公开通用的技术常识,在自有技术沉淀的基础上进一步自主研发,七彩化学以此完成了立项、规划、环评等项目建设手续,七彩化学未曾侵害其他任何主体的技术秘密。
七彩化学在答辩中表示,案涉技术工艺是基于合法合理渠道合作获得,并利用行业公开通用的技术常识,在自有技术沉淀的基础上进一步自主研发。先尼科离职的两位员工,所掌握是否为技术秘密存疑,七彩化学在和两位员工入职及管理期间均认为二人的工作能力来源于行业工作经验的持续积累,公司也没有被告知其经手的技术信息为他人技术秘密。
本案的提起存在众多程序性问题,更有可能涉及不符合条件的恶意财产保全,先尼科主张相关技术属于技术秘密的证据存在巨大瑕疵。七彩化学正积极向人民法院声明上述观点并要求进行非公知性鉴定及同一性鉴定。
根据慧正资讯的了解,目前该案正处于管辖权异议阶段。
本案件涉七彩化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色牢度高光牢度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一期项目》中的DPP颜料产品,该产品生产线已经建设完成,共计投入10,812.98万元(不含公用工程及相关税费)。该产品还未进行销售。
同时,七彩化学透露公司及子公司尚有3起尚未结案的诉讼,合计涉案金额约2,613.22万元(不含本次披露的诉讼事项金额)。
1、七彩化学起诉南通争妍公司,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及支付违约金,争议金额共计2,600万元,南通争妍对此提出反诉。该案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受理并已开庭审理。
2、七彩化学起诉先尼科公司,请求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先尼科对此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案已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并已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3、梁某对七彩化学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争议金额共计13.22万元,该案已由海城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公司胜诉。现梁某已上诉至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1月30日,七彩化学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七彩化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70万-400万元,较2021年同期盈利1.7997亿相比,下降98.50%-97.78%;扣非后净利润预计为260万-390万元,较2021年同期1.5303亿相比,下降101.70%-1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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