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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正资讯:2021年5月5日16时55分10秒,浙江湖州市长兴县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燃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湖州市长兴县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5·5"爆燃事故是一起因上胶生产线设备设计上存在缺陷,企业关闭气体浓度报警及连锁装置,静电火花引爆可燃气体,导致3人死亡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详情
2021年5月5日,位于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的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2号厂房3号上胶生产线正常生产。16时55分10秒,第六节烘箱突然发生爆炸,因导热油管破裂瞬间形成了巨大的火球,并伴有浓烟。事故发生后,企业员工立即组织自救并报警。
5月5日17时02分,长兴县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长兴县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应急机制 并赶往现场。17时16分许,长兴县应急、消防、公安等部门分别到达现场开展救援。经现场处置,该起火灾于5月5日17时50分许成功扑灭。令人痛心的是,在此次事故中受伤的3人分别在19时20分左右因抢救无效先后死亡。
死亡人员名单如下:
(一)杨某某,男,39岁,330411********3210,浙江嘉兴人,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主任;
(二)王某某,女,45岁,522701********2242,贵州都匀人,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一线操作工;
(三)但某某,男,59岁,510321********2459,四川荣县人,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一线操作工。
事故发生后,引起了浙江省委省政府、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21年5月6日,湖州市人民政府成立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5·5"较大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2021年5月8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李公杭带领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赴湖州市长兴县调研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5.5”较大事故处置等工作。调研组一行深入事故现场进行察看,调阅事故视频资料,详细了解企业基本情况、事发应急处置、事故初步原因、伤员救治及事故善后等情况,并召开调研座谈会。
在会上,李公杭指出,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5·5”事故是今年工贸领域发生的第一起较大事故。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系统开展全领域、全行业同类生产工艺装置、同类生产产品企业的安全排查、大整治,深查细纠、不留死角、严格执法,迅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将举一反三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确保不再发生同类生产安全事故。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个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将《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遏重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到位。深入细致排查事故隐患,落实隐患闭环整改措施,将各类事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上胶生产线废气收集排风量不足,可燃气体集聚于烘箱箱体内,输送带上的云母纸产生静电火花引爆气体。
经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模拟实验、计算分析,排除了以下点火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RTO焚烧炉回火、机械打火、高温热源、电气设备非防爆因素。同时网带传送装置缺乏有效的静电导通释放系统,接地电阻阻值超过2000Ω。调查组认定为云母纸和传送网带(特氟龙)的绝缘特性导致产生静电集聚引发静电放电火花,点燃涂料废气与空气的混合气发生爆燃事故。
事故车间工艺流程
据了解,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产品是云母板。其云母板主要生产工艺为放卷——上胶——烘干——裁断——堆叠——热压成型,本次事故为烘干工序。事故设备烘箱长约30米,辊道宽约1.5米。采用循环导热油加热,通过风机对输送带上的云母板进行吹风烘干。涂层采用有机胶和稀释剂混合,事故当天的稀释剂为甲苯和异丙醇的混合剂(比例7:1),经烘干蒸发后,尾气由收集装置(RTO装置)进行集中处理,稀释剂日使用量约400公斤。
事发企业信息
据天眼查资料显示,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7月27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许莆嘉。经营范围包括电气发热材料和元件、金属材料(除贵、稀及放射性金属)及制品、柔软绝缘材料、硬质绝缘材料(云母板)、绝缘产品的研发、测试、制造、销售,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
事故单位主要问题
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上胶生产线设备设计上存在缺陷,企业关闭气体浓度报警及连锁装置,且日常安全管理缺失,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一)上胶生产线设备未经正规设计,不满足安全条件。企业自行设计整条生产线,且未组织安全验收即投入生产;烘箱内输送带无消除静电措施;电气线路防爆措施未到位。
(二)废气排风量不足,导致可燃气体浓度超标。排风管道未经资质单位正规设计,排风量无法满足安全投用要求;排风管轴流风机和离心风机设计不合理,存在倒灌和大量积油情况,严重影响通排风效果。
(三)气体浓度报警及连锁装置关闭,形同虚设。企业关闭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导致报警连锁失效,在浓度超标情况下,无法打开紧急排气系统;浓度报警设定值不合理。
(四)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缺失。安全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到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如实记录应急演练情况;未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追责人员
1、许莆嘉,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及建设项目督促、检查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应急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因涉嫌刑事犯罪,于2021年5月1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张伟,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保证安全设备正常运转;对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不力;未组织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因涉嫌刑事犯罪,于2021年5月1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3、周跃良,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设备项目。生产线设备未经正规资质单位设计,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因涉嫌刑事犯罪,于2021年5月1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4、岳增永,嘉兴市荔禾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兼职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保证安全设备正常运转;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台账资料;未制定岗位操作规程;日常隐患排查及整改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因涉嫌刑事犯罪,于2021年5月1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建议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浙江荔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政府及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以及处理建议
(一)长兴县人民政府。长兴县人民政府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督促属地乡镇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建议作出深刻检查。
(二)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泗安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工作不到位,辖区企业涉及使用危化品日常监管工作不到位,建议作出深刻检查。
(三)长兴县应急管理局。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工作不力;未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安全基本情况,建议作出深刻检查。
(四)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未严格落实上级部门部署文件,对辖区内排摸的重点环保治理设施情况未抄告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建议作出深刻检查。
企业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力度,每一道工序以及生产流程都应确保万无一失。对于企业的辅助车间如公用工程、环保处理设施,日常巡检也是重中之重!
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一)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长兴县要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自觉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完善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全市涂层行业涉及使用危化品及废气收集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加强新建企业尤其是招商引资在项目审批、消防验收、环保审查等方面的安全条件论证,从源头上把好关,加强全过程监管。
(二)夯实基础,全面开展行业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贸企业涉及使用重点危化品专项整治和涂层行业专项整治,排摸底数,掌握安全现状。对照《湖州市工贸行业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导则(试行版)》,加强重点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制定涂层行业整治标准,对标对表逐一排查整治。原则上纳入整治范围的企业应委托资质单位开展现状安全评价,借助社会化服务机构,提高隐患排查整治专业化水平。
(三)加大力度,增强部门监管合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同时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紧密配合、无缝衔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精准施策,狠抓重点工作推进。要深入贯彻湖州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及《关于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争先战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工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动态把握安全生产状况,科学辨识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密切行刑衔接,坚决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清除重大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此次事故因企业缺失安全管理等因素而产生静电引起爆炸,在日常生活中静电无处不在。同时,静电的的威力可不容小嘘。
静电有哪些危害?
爆炸和火灾
爆炸和火灾是静电最大的危害。静电能量虽然不大,但因其电压很高而容易发生放电。当带电体与不带电或静电电位低的物体互相接近时,如果电位差达到300 V以上,就会出现火花放电。静电放电的火花能量,若已达到周围可燃物的最小着火能量,而且可燃物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就会立即发生燃烧或爆炸。
静电电击对人体的危害
静电电击只发生在瞬间,通过人体的电流为瞬时冲击电流,其危害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直接伤害、二次伤害、精神紧张。人体遭受电击时,会精神紧张,发生误操作、高空坠落、摔伤或触碰机械造成伤害等后果。
静电生产环境等的危害
静电可以使生产中的粉体沉积,堵塞管道、筛孔等,造成输送不畅引起系统憋压,超压能导致设备破裂。贮运塑料等产品过程中,静电放电会导致产品熔融、粘结、变色甚至分解变质、报废等。静电放电能量可能导致计算机、生产控制仪表、安全控制系统中的硅元件损坏,引起误操作而酿成事故。
如何防静电?
1、工艺控制法
就是在工艺流程、设备结构、材料选择和操作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以达到限制静电的产生或控制静电积累的目的。
2、静电屏蔽法
静电屏蔽,即将屏蔽导体靠近带静电体放置,以减轻静电放电的危险和防止静电感应的作用。可采取整体屏蔽,也可根据需要采取局部屏蔽,可采用网状屏蔽体,也可采用板状屏蔽体。但需要注意的是,屏蔽并不能消除静电电荷。
3、静电泄漏法
所谓泄漏,就是把静电泄掉。泄漏法包括接地、增湿、加抗静电剂、涂导电涂料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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