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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两会正在召开,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月明今年两会带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标准》建议。
一、建议背景
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防止环保治理“一刀切”,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国家生态环境部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基础上,于2020年6月重新修订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全面推行差异化减排措施,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持续开展绩效分级。A级和引领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企业,减排力度不低于指南要求。2020版指南扩大了绩效分级行业范围,对包括钢铁、炼油与石油化工等39个重点行业适用范围和绩效分级标准进行了明确。
依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政策的精神,河北、河南、安徽、山东、广东、江苏、黑龙江在内的多个省相继印发或修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分级标准、应急响应措施、应急豁免、应急资金保障等。
二、现状
按照指南要求:“未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可由各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行制定统一的绩效分级标准,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但实际上各地基本按照国家分级标准在执行,致使一些重点行业未能纳入绩效分级体系。比如,指南中规定重点行业--“石油化学工业”指的是以石油馏分、天然气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的工业企业。有机化学品主要为烯烃(乙烯、丙烯、丁二烯、异戊二烯)、芳烃(苯、甲苯、二甲苯)、乙二醇、苯酚、丙酮;合成树脂主要为聚乙烯、聚丙烯等。
事实上,我国烯烃生产除了指南中提到的石脑油、天然气制烯烃工艺外,还有另外两种重要路径:一是甲醇制烯烃(MTO),二是丙烷脱氢制烯烃(PDH)。我国“富煤少油少气”的资源禀赋,使得通过MTO、PDH工艺制取烯烃占比逐年上升。据金联创统计,2020年我国甲醇制烯烃(MTO)产能为1632万吨,在三种烯烃生产路线中占比达31%,该工艺路线烯烃及烯烃衍生物产品规模达数千亿元。采用MTO工艺生产烯烃并进行深加工的企业,其性质与石油化工类似;投资强度与石油化工相当;下游产品与石油化工大多数是一样的,应该列入重点行业或者参照石油化工行业进行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对MTO企业一律实施限(减)产是不合理的。
三、建议
1、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适用范围和绩效分级标准进一步梳理,将重点行业尤其是新兴产业(如MTO等)纳入绩效分级体系。
2、加强对省(市)制定绩效分级标准的指导,使分级体系更加科学合理,使重点行业和企业“有类可归”、“有规可依”。
3、对重点企业减排实施动态监测,给予排放达标尤其是超低排放的工业企业、国家认定的“绿色工厂”企业更宽松的环保政策。合理的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的减排措施,可实现减排和企业效益双赢,尤其是对稳定运行要求高的大型连续化生产企业效果更加明显。一方面,企业可以减少因限产而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可以调动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进一步减排,以争取国家环保政策支持的积极性,对企业起到正向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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