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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至宁波铁路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防水涂料招标

2020年06月02日14:03 来源:南京国有产权交易系统

慧正资讯:

(上海铁路局)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站前工程(不含先期开工段)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桥梁防水层材料)招标聚氨酯防水涂料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ZJ200201-01WZ-02WZ-03WZ-04WZ-05WZ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6]98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9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萧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涉及第三批建管甲供物资(桥梁防水层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下行正线甬台温铁路云龙站至沪昆铁路义乌站(不含)建筑长度188.303公里;上行正线自云龙站至沪昆铁路鹤田线路所建筑长度185.612公里。本线设置云龙、奉化、溪口、新昌、嵊州、南山湖、虎鹿、东阳、苏溪9个车站。其中:云龙、奉化为既有车站,苏溪为新设越行站,虎鹿为预留越行站,其余为中间站。 

本项目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I级;设计速度:160km/h(预留200km/h);正线数目:双线;线间距:200km/h地段4.4米;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3500米、困难2800米;限制坡度:6‰;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机车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HXD系列,动车;闭塞方式:自动闭塞;建筑限界:满足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条件。

2.2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2.许可认证: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物资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原“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CRCC认证证书。 
        3.3.财务能力: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 年(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含)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1 年(2019年4月1日以来)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TB/T 2965-2018出具的产品全项目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 年(2017年4月1日以来)铁路建设项目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 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网上登记成功回执单、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605147810@qq.com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00501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2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 

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5.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6.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7月7日上午08:3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7日上午9:30时;递交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指定区域(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7.2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铁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开始时间为:2020年6月1日8时30分,到2020年6月12日17时0分截止。

9.其他

无。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599-8号

联 系 人:李巧巧 

电话: 0571-56237130 

传真: 0571-56735900 

(2)招标代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联 系 人 :黄涛 

电话 :0571-56237122

邮箱 :605147810@qq.com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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