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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正资讯:近期,关于郑州房企复工的时间安排终于传来!
根据2月1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郑州市房地产企业复工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房[2020]19号文)要求:郑州市2326家房企的行政办公部门(不含售楼部),可在审核通过后于2月24日后复工,郑州市174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和103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可在提出申请并审核通过后,于3月1日后复工。
那么,复工具体时间安排如何?复工需要哪些条件,又有哪些审核程序和要求呢?一起来看看《方案》详情。
复工时间安排
除群众生活必需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屋租赁企业外,其他房地产企业2020年2月23日24时前不得复工。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复工企业。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紧密相关、人员管理严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办公部门(不含售楼部),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核通过后,可在2月24日后复工。
第二批复工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估价机构,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在3月1日后复工。
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暂缓恢复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复工时间,按照《郑州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实施方案》(郑建文〔2020〕20号)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适时调整房地产企业复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复工基本条件
文件要求,在复工阶段,要求企业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同时根据员工和数量和客户人流量,配制配备不少于2周使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同时上班期间所有员工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工作岗位间距需保持在1米以上,避免非工作性近距离接触,提倡视频会议形式。
复工申请审核程序
企业复工审核资料,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报请,向上一级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的,由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的房地产企业复工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办公、集中受理房地产企业复工申请,未经审核通过的企业,在复工节点前不得复工。
工作要求
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前述复工时间节点前,不得复工;应主要采用网络销售、网上签约等方式开展营销活动,不得组织客户聚集;房地产企业复工后,要制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落实,一旦出现疫情迅速启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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