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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不解决 多家企业被暂停审批开发项目和承接工程

2019年09月19日09:56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慧正资讯:日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通报了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违法违规事实及处理情况。通报决定,对10家欠薪企业,在拖欠问题未解决前,暂停审批其在郑州开发建设项目和承接工程;对未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的2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违法信息移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不按法规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资金的3家建设单位,拖欠隐患未消除前,暂停审批上述公司在郑开发建设项目

文件原文↓↓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违法违规事实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来,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豫人社明电〔2019〕1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7〕87号)精神,高度重视治欠保支工作,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大排查、矛盾大化解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有少数单位对拖欠隐患视而不见,对待拖欠问题不重视、不积极、不主动,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一些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信访案件久拖不决、人员重复上门拜访,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违法违规事实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欠薪问题企业

1.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鑫苑城十五号院”项目,未落实建设劳务用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不认真落实“三查两清零”要求,近期发生多起农民工讨薪信访案件,项目负责人樊静强在解决欠薪案件过程中推诿扯皮,案件解决不及时。

2.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融璟园(1-10号楼)”项目,施工管理混乱,项目经理王旭升长期不在岗,不履职尽责,未开设工资专用账户并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其违法信息已移送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导致农民工多次上门拜访、讨薪,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3.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建的“锦艺四季城香枫苑”项目施工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劳动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不严格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河南正宇劳务有限公司承担“锦艺四季城香枫苑”项目劳务分包作业,未按照规定按月核算农民工工资,长期拖欠引发上门拜访事件。在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时,该公司拒不出面参加调解。

4.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承建的“美景麟起城”项目施工过程中,不严格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大部分农民工工资没有通过银行代发,拖欠问题严重。在因拖欠工资引发上门拜访问题时,不主动出面解决,造成农民工重复集访。

5.五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绿地滨湖国际城四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未落实建设劳务用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制度,拖欠农民工工资350余万元。在解决拖欠问题过程中,该公司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不认真履行“清欠第一责任人”责任,拖欠问题未及时解决。

6.河南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河南聚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文盛园经适房”项目,作为二七区政府安置回购房,工程款支付严重滞后,施工现场建设劳务用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落实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120余万元。在解决拖欠问题过程中,二七区政府、河南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聚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欠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工程款支付不及时,解决拖欠问题不力,导致被拖欠人多次多部门上门拜访

7.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长龙金港”项目,未落实建设劳务用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250余万元。在解决拖欠问题过程中,该公司不认真履行“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致使拖欠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

8.河南中州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珠江翠园2、5号院”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未落实建设劳务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在处理工人信访案件中不落实主体责任,态度消极,推诿扯皮,致使拖欠上述8起上门拜访事件所暴露出的拖欠问题,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安定和谐环境,经研究决定:

对以上8起案件涉及的10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聚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州建筑有限公司8家施工总承包企业于2019年9月20日前解决在郑承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责令河南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前,按照工程进度和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资金(含本单位开发建设的相关项目),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发生。

上述10家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拖欠问题未解决前,暂停审批其在郑开发建设项目和承接工程;逾期仍不解决的,将依据《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记入企业不良行为信用档案,并视情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黑榜”名单。

将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违法行为通报其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融璟园(1-10号楼)”项目经理王旭升(注册证书编号:00589991)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黑榜”名单。

二、不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企业

1.河南大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康桥东麓园”项目施工过程中,不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未通过工资专用账户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未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项目经理卢相北长期不在岗,两次约谈后至今仍未落实。

2.河南国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建“碧桂园国控天誉苑”项目施工过程中,不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未通过工资专用账户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未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项目经理李远航长期不在岗,两次约谈后仍不落实。

上述两家公司对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不重视、不落实,依据《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对河南大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国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违法信息移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不按法规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资金的企业

郑州珠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珠江翠园”项目,河南绿地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绿地城八、十一区项目,河南绿地缤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绿地城四区二标项目,不落实《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有关“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资金”的规定,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

经研究决定:对郑州珠江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绿地城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绿地缤纷置业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上述3家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前,按照工程进度和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资金(含本单位开发建设的相关项目)。

拖欠隐患未消除前,暂停审批上述公司在郑开发建设项目;逾期仍不解决的,将依据《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记入企业不良行为信用档案,并视情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黑榜”名单。

各建筑企业要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承建项目劳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尽快整改落实,确保农民工工资按规定发放到位,确保不再出现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访事件。

2019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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