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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伯静:格力电器股权转让 降价与“苛刻”的矛盾

2019年08月20日09:50 来源:新浪财经

慧正资讯:曾几何时,董明珠对格力电器信心满满;她坚信,在诸多白马股“马失前蹄”的情况下,格力电器不会“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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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看近年来董明珠对格力电器股份的态度,我相信她的这种说法是发自内心。

  不过,市场是否这样看,那就不一定了。

  谁能想到呢?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股份会被“降价处理”,“贱卖”!

  在之前的一些交流里,我曾经对格力集团最终转让格力电器股份的价格产生过疑虑,有网友认为我说的不对,因为转让股价早就确定好了。

  其实,那个时候,反驳我网友可能没有注意到一点:最初的转让计划,还没有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变数还很大。

  果不其然,8月12日,格力电器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称,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原则同意本次格力电器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征集受让方方案。公告中,最引人注意的有这么几点。

  一,转让价格下调了,而且幅度不小。公告称,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45.67元/股;2019年8月6日,格力电器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依据上述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为不低于44.17元/股;

  二,未来的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集中性”。公告称,意向受让方应为单一法律主体(仅限公司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或受同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超过两个法律主体组成的联合体(包括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核心管理团队/合伙人或其设立的实体所发起设立的一个主体或不超过两个主体组成的联合体)。若为两个法律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作为意向受让方,则联合体内各法律主体需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前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承诺在持股期限内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三,仅仅有钱是不行的,意向受让方需具有产业资源。公告明确指出,意向受让方拥有推进珠海市产业升级或产业整合的资源,具备为珠海市导入有效战略资源的能力,有意愿为珠海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并能够提出具体有效的措施或方案。

  上面这三点,是格力集团寻求受让方最引人注意的三个条件。

  为何会有这三个条件呢?这三个条件,第一个明显是让出让价格更为宽松,但其余两个却显然走向很苛刻的方向。看上去,有些矛盾。这是为何?很值得思考。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降价”,既是对格力电器未来不太看好,又有“急于出手”之嫌?

  凡是价格下调者,大多是因为这几个因素:有突发事件,急于出手,不看好。

  对于格力电器,目前应该算平稳,并无突发事件。那么,就只有急于出手和不看好这两个因素了。

  回想之前,4月29日,格力电器《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本次转让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2019年4月9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结果为准。

  按照当时媒体的估算,格力电器在3月29日股价是47.21元/股,格力电器总市值约为2800亿元,15%(格力集团计划转让的比例)的市值大概在420亿元左右。

  而按照此次公告中44.17元/股计算,格力电器15%的市值中400亿元左右,甚至稍稍低于400亿元了。

  与8月12日之前数天的股价相比,即便是45.67元/股的价格,也算不上高。

  比较凑巧的是,格力电器本次除权除息日是8月6日。恰好,这个《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在除息日之后出台。而因为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转让股价下调。

  这,也好像太巧合了。

  我有一个疑问:难道,格力集团对格力电器的未来并不看好,有急于出手的嫌疑吗?

  看格力集团最近一段时间的举动,我想,格力集团至少已经在筹划自己的“下一步”了,至于是否急于出手,谁敢说呢?

  第二,也许,当地国资委不想把格力电器交到一个分散的“联盟”手中。

  格力集团,有自己的想法。但是,当地的国资委也要为格力电器负责。格力电器,在珠海已经是一个意义深远的符号。

  因为此次转让涉及金额巨大,能接手的人不会很多,所以如果很多家意向接手方联合起来组成一个“联盟”接手的话,应该会抵消资金的困难。但是从对意向受让方的要求看,显而易见,当地国资委不想把格力电器交到一个松散的“联盟”手中。

  假设,如果是一个松散的联盟接手,那么未来格力电器的发展中,有可能会出现“掣肘”现象。试想一下,出于各自利益的诉求,松散联盟中可能会出现各式的声音,这会有利于格力电器的发展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所以,对于法律主体的限制,这是一个有利于格力电器未来发展的规定。谁都不想格力电器未来在争吵、扯皮、推诿、掣肘中踌躇。

第三,可以预料,当地国资委希望格力电器持续为当地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

  前面说过,格力电器,在珠海已经是一个意义深远的符号。而更加重要的是,格力电器对珠海当地经济的意义非凡。这种意义,我们通过几个数字来展现。

  格力集团官网,有这样一段话:“2018年,(格力)集团营收超过2000亿元、净利润超260亿元,同比增长33.37%、15.86%,分别占全市国企总量的71.78%和61.64%。”而格力电器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981.2亿元,实现净利润262.02亿元。

  从上面看,格力电器的意义一目了然。

  我想,也许正是因为这种对格力电器严重的“依赖性”,格力集团才会有“放手再搏”的战略吧?

  回过来再说格力电器股份的转让。因为这种重要性,那么,在格力集团尚未有新增长点的情况下,一旦格力电器的经营因为股权转让而出现波折,那影响是巨大的。所以,拥有推进珠海市产业升级或产业整合的资源,能够为珠海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成了此次转让中重要的条件。

  有钱也不一定能够买到格力电器,你必须具有产业资源,必须有为当地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的能力。

  其实,如果仅仅是资本运作的棋子,那格力电器会是很好的资源。但是,如果接手者仅仅痴迷于资本的运作,只是为了在资本市场赚钱,那显然是当地国资委不愿意看到的。当地国资委希望格力电器继续为珠海贡献力量,格力集团“放手”并非最终目的。

  因此,具有产业资源,持续为当地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是最重要的条件。而且,能够为格力电器转型提速助力的受让方,将更受欢迎。

  综合以上三点,我想,这才是转让方案即降价又“苛刻”的原因吧!

  总之,本次格力集团转让格力电器股份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尽管看上去格力电器是那么的物美价廉。而股权转让真正成功后,其愈加分散的股权结构会面临什么样的挑战,也更加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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