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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正资讯:8月12日,深圳海关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关检决字〔2019〕10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6月21日,恒昌涂料(惠阳)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洲果报关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由车牌号为粤ZDN59港货车承载。该车承载报关单1份,单号为532020190205191261。6月21日,该报关单经海关查验发现异常,情况如下:该报关单共1项,申报出口油漆用稀释剂15481千克,该商品为危险化学品,未申报出口商品检验。恒昌涂料(惠阳)有限公司对法定检验商品不予报检,逃避出口商品检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以上行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检查(查验)记录表》、《陈述报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恒昌涂料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捌拾陆元整(¥11486)。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恒昌涂料(惠阳)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新联村工业区,陈传生为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738563192K。一直以来,恒昌涂料主要为中国各地厂家提供高素质的石油化工产品及专业技术服务,业务范围覆盖玩具、3C数码、家电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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