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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币拆借业务参与主体,满足境内外金融机构的外币融资需求,根据相关规定,交易中心拟引入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参与外币拆借业务。
外汇交易中心9月22日发布文件称,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汇综复[2016]23号)和交易中心市场准入相关规定,交易中心拟引入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参与外币拆借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资格条件
在机构所在国依法设立并允许开展外币拆借业务的境外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境外分支机构和境外外资银行等),可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中心申请成为外币拆借会员,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外币拆借交易。
二、 申请材料
1、《外币拆借会员基本信息表》;
2、本机构概况介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业务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评级机构给出的信用评级情况、已开办外币拆借业务规模、与境内机构开展拆借业务情况、参与境内银行间市场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等);
3、注册设立文件的复印件及相应中文翻译件;
4、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提供上级行的授权文件;
5、《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入网退网申请表》(用于专线连接和终端申请);
6、《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用于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
7、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上述申请材料可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所有材料填写完整后需加盖公章或经有权签字人签字(附授权签字书)。已与交易中心外汇交易系统联网并安装终端的境外机构只需提交材料1-4.
三、 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可向交易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机构完成网络连接、系统接入等准备工作;
3、申请机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交易中心向其发送正式入市通知,核准该机构成为交易中心外币拆借会员,并通过中国货币网等途径对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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